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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时赶山记 第4节(第3页)

到这里他已猜出小哥儿来历,这模样的流民他们村也来了几个,男女老少都有,个顶个瘦得皮包骨,可怜见的。

“该吃什么就吃什么,您尽管开就是,别替我省银钱。”

霍凌又问:“他这样的,用不用吃参?”

白龙山里最值钱的山货,无疑就是野山参,当地又叫“棒槌”。

山参依照年份不同,有不同的称呼,需至少长到三十年以上,药效才好,这个年份上的山参又唤作“灯台子”。

因野参长成得太慢,哪怕是霍凌这种常住山里的赶山人,一年到头也遇不见两回能挖的。

霍凌这些年里到手过的野参,不算换了大个儿的那一株,其余几株多是“灯台子”。

当中两株卖了钱,余下一株在家,备着需要时可应急。

马胡子摆手加摇头,“没到那份上,且虚不受补,听说过没?哪用得上参了,压根不对症。”

同时心道,霍家小子怪舍得,娶个病哥儿,大价钱的山参也肯用,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,正应在这哥儿的运道上。

他手下不停,写好方子,自去另一间屋里抓药。

晚些时候又取针在颜祺耳朵后面放了记血,挤出来的血色发暗,留下一抹痕。

来时还不到正午,等到颜祺退热已是傍晚,天都快黑了,马胡子终于松口,允了霍凌带人回家。

颜祺出了一身汗,马家媳妇给他烫了条布巾擦了擦,多少舒服了些,踩在地上时步子也不再虚浮。

“回去吃上三日药,再回来寻我复诊,三日里吃些好克化的清淡物,仔细着别吃风受凉。”

霍凌听了这话,干脆把外衫脱了下来,披在颜祺肩上。

这么一来,他身上就剩了一件单衣。

颜祺慌乱间兜住过于宽大的衣裳,“我不用,你拿回去穿。”

“没听郎中说,你得小心些别受凉。”

他活动活动肩膀,“我火气旺,不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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